2014/03/12

2014年山路讀書會第四次例會(總例會次數:第347次)邀請函

2014年山路讀書會第四次例會(總例會次數:第347次)邀請函

研讀內容:「建構生命社會學12」《狀態時間療法  活性生理靜坐──實際與理論(六)》〈序〉P.16
時  間:2014316
地  點:東海大學企研中心ICE205教室(台中市中港路3 181號)
例會程序:13001330  報到及美術介紹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 13301340   主持人引言
          13401400  報告人報告
          14001530  內容討論與雙向交流
          15301540  會務報告(會長、研策、文編、行政、活動、財發)
          15401600   經驗交流

各位會友大家好!

有關本次討論議題經主持人、報告人和提問人對文章內容初步討論後,提出以下幾個議題供大家進行探討:

一、P.1提到:狀態時間療法會在一種矛盾中突顯生理結構的問題,而直接由內在原神體來自行進行某種程度的處理。P.2到:只有在睡覺的時候,意識和生理體處在休息狀態時,原神的某些精緻化系統才會開始進行生命內容、內涵、經驗、知識和能量等的內化、精緻化乃至自我修補、復健等工作。P.2後一段提到:狀態時間療法則用強迫性的增長、精緻化和原神在人身上活動的時間和內容,來達到醫療功效。
試問:為什麼增加原神在人身上活動的時間就有醫療效果,狀態時間療法是以原神為基礎嗎?其中的道理為何?
二、P.1提到因此以一種存在形式超過一定單位時間便可稱為狀態時間療法。」P.3到:時間量則一般而言,非超過睡眠時間不足以達到某種程度的效用。照理說,時間量若沒有超過三十六小時很難起作用……
試問:時間能達到預期的某種效果即可,可因人而異,又為什麼時間量要基礎在三十六小時?

三、P.3到:並不是所有人和所有疾病都能有效使用。
試問:狀態時間療法適用於哪些疾病,不適用於哪些疾病?請提供親身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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